龍鳳麒、陳紹平 記者王琴紅報道:你有這樣的經歷嗎?花錢坐車,還被司機“人身攻擊”。面對這種情況,一般你會怎么做呢?近日,南昌市蔡女士的做法值得提倡,司機被頂格處罰,解氣。
11月11日,蔡女士在某網約車平臺約到一輛出租車。行駛途中司機想再加一位在路邊打車的乘客,被蔡女士以支付全程車費和疫情防控為由拒絕,司機便對她進行言語攻擊。
據蔡女士介紹,十幾分鐘左右的車程,司機幾乎一半時間都在罵她,她下車后去拍攝車牌時司機還企圖倒車撞她,但被她躲開。隨后她向平臺及12328投訴,平臺回復她已核實情況,愿意給她賠償5倍車費。
而南昌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青云譜大隊在接到投訴后,也立即派出執法人員會同南昌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前往南昌市西湖區汽車出租有限公司迅速開展調查。
通過對涉事出租車駕駛員詢問調查,結合乘客提供的視頻資料,確認該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的行為。
隨后,執法人員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當場對涉事出租車贛A92X62駕駛員左金海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500元的頂格處罰。同時,責令南昌市西湖區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對涉事車輛停運5天,涉事駕駛員向乘客賠禮道歉并作深刻檢討;要求該企業加強對出租車駕駛員的教育培訓,提升駕駛員文明素質和服務質量。